河北发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
河北发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
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
本报讯(记者周洪松)日前,河北省印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完善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等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有效解决“三点半”难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河北规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主体责任,以本校师资及场地资源为主,适当补充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河北要求,各学校要做好参与课后服务师生信息和活动过程资料管理,科学开展评价。鼓励教师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探索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同时持续完善作业辅导质量评价相关制度,强化过程督查。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各学校要针对开设的不同类型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对应的管理、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过程管理。
河北提出,要坚持全校“一盘棋”思维,在实施方案中同步加强作业辅导、素质拓展活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监管、宣传引导等多方面工作,强化考核监督。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作用,全面加强学校课后服务效能反馈,以家校合力推动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强化课后服务绩效考核,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所有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