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见闻)岭南花市年味浓 商户迎来“开门红”******
中新网佛山1月14日电 题:岭南花市年味浓 商户迎来“开门红”
作者 孙秋霞
行花街,过大年。在岭南地区,逛花市是春节必不可少的活动。兔年新春临近,广东多款年宵花迎来销售旺季,寓意较好的冬青、年桔、蝴蝶兰等深受广府人青睐,花商生意迎来“开门红”。
作为中国大型花卉综合零售批发市场之一,位于广州荔湾区的岭南花卉市场已经挂起了红灯笼,部分商家开始售卖兔子造型的花盆,年味浓郁。不少市民专门开车前来选购年花、年桔,花卉市场的车辆川流不息。
在一家蝴蝶兰专卖店,造型精美的蝴蝶兰摆放在显眼的位置,上面挂着“幸福安康”“升职加薪”等祝福卡片。该店店员姚小姐告诉记者,今年为了提高销量,特意推出可以快递到家的蝴蝶兰盆景礼盒,它有一个带灯的圆形装饰,寓意圆圆满满。
图为岭南花卉市场一摊位的蝴蝶兰吸引顾客。 陈楚红 摄“蝴蝶兰比较娇贵,很容易折断,我们近年来做了一些研发,把盆器里的兰花进行加固,这样它装到箱子里怎么晃动都不会掉。”姚小姐一边讲解一边演示,她介绍,传统线下花市回归,店里生意比去年更好。
除了传统的年宵花,岭南花卉市场也推出一些进口花卉品种,包括寸寸金、牡丹菊、腊梅等。在辉皇迎霄花店,五颜六色的进口和国产鲜切花吸引顾客挑选购买。
“这两天市场的人流量比往年增加很多,停车场的车都停满了,有的花店专门从外地过来订货,还有客户现场挑选鲜花后在线上下单。”辉皇迎霄花店负责人黄永富介绍:“我们推出了‘云买花’直播活动来促进散户购买,预计今年销量会有20%左右的增幅。”
广州的袁先生今年特意带上外地女朋友到岭南花卉市场购买年宵花,带她感受岭南文化。“往年家里买蝴蝶兰比较多,今天看到很多新的品种,以前都没见过,我们想先逛一圈再买。”袁先生说。
广州市岭南花卉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贵生介绍,今年元旦以来,市场人流量比往年增加10%,一些商户很早就开始布置店铺,营造过年的气氛。
“今年蝴蝶兰还有一些鲜切花的价格提升了一点,其他基本持平。很多花市的摊主都来我们这里拿货,整个市场的订单量比去年有所增加。”刘贵生说。
第39届陈村迎春花市近日启动,这是佛山最大的花市。今年陈村迎春花市升级打造“两点一带八景”的十里花街,绵延10公里,沿途有超500个花场和700个摊位,囊括近万个年宵花卉品种。
第39届陈村迎春花市的年桔塔吸引参观者。 陈楚红 摄记者日前在陈村迎春花市看到,一个巨型年桔塔屹立在世界展览中心前广场,它由1138盆、16层寓意“大吉大利”的年桔树组成,通高16.8米。有年轻人特意在此拍照打卡,为新的一年祈福。
“一盆花不用一笼排骨的价格,还可以欣赏几个月……”在陈村迎春花市,一摊位前的喇叭正循环播放着自制宣传语,逛花市的市民循声而来,围满摊位,挑选中意的蝴蝶兰。
“我们的宣传语主要突出价廉物美,大杯双枝蝴蝶兰三十元(人民币)一盆,性价比很高。用喇叭推销的方式提升了我们的销量,现在一天可以卖两三百盆。”惠发园艺负责人林女士说。
第39届陈村迎春花市一摊位的蝴蝶兰吸引消费者。 陈楚红 摄佛山市民曾小姐带着女儿专门从佛山禅城区过来逛陈村花市。“今年花卉品种挺多,给女儿买了一株风信子,自己买了一盆菊花,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品种,挺大一个。希望新的一年大家身体健康,顺顺利利。”曾小姐说。(完)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